作者:汉中银保监分局 郝志鹏 发布于:2021-03-29 17:21:09 浏览 (1098)
摘要:汉中银保监分局机构监管科、现场检查科会同分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监管约谈的形式,向辖内被行政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汉中银保监分局机构监管科、现场检查科会同分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监管约谈的形式,向辖内被行政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形式的创新是汉中银保监分局严格落实会党委和省局党委关于“强监管、严监管”工作要求的严肃体现。一是监管约谈要求法人机构董(理)事长、主任(行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会,从约谈人员上引起被罚机构高度重视;二是现场完整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充分彰显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三是向被罚机构提出监管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处罚促进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鞭策作用。
后期,汉中银保监分局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规定,严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主动向外传导“强监管、严监管”的政策导向,通过监管“长牙齿”让机构“长记性”,持续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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