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志
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自定内容
扫码安装app
自定内容
手机版
自定内容
图片
文章正文
    再谈新形势下农村、农民、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和出路
作者:留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胡智忠    发布于:2015-03-02 14:11:43    浏览 (1953)

编者按:2009年以来,留坝联社创新信贷产品推出小额诚信贷款,大力创建信用村镇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经过5年努力,留坝县金融生态环境的到大幅改善,“讲诚信、用诚信、倡导诚信”的理念已经在老百姓心里扎下了根,但是随着信贷投放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受农民抵质押物不足、国家政策扶持偏向和信用社自身发展三个方面制约,留坝县老百姓又面临着新的贷款难问题,如何解决新形势下农村、农民、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本文提出了新的思路。

一、留坝现状(人民致富热情高、善于挖掘项目、敢投资、具有一定引导和“隐”号召性)
当前农村、农民发展生产、创业致富的热情高,想法多,项目多,敢为人先,形势好和发展态势喜人,逐步由传统小规模、单户发展向大投资、大规模、联合(入股)发展转变,从产值较低的项目向高产值农业方向发展。留坝县农村、农民发展经历了从盲目的种植黄姜到形成具有一定潜力的猪苓、林麝等的发展过程,说明了这一切。
先是以地方特色种养植业如香菇、木耳、天麻、蜂蜜发展为主——到以西洋参为主的,香菇、木耳、天麻、蜂蜜的多经济项目——再到大鲵为主的,西洋参、香菇、木耳、天麻、蜂蜜的多经济项目——到猪苓为主的,大鲵、西洋参、香菇、木耳、天麻、蜂蜜的多经济项目——再到现在的猪苓、林麝、牛、羊、金耳环、白芨、娑罗树、羊肚菌、现代技术引入农业园为主的,以农户为单元的,农业(药材)合作社、苗木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多种经营,发展后劲大。猪苓、娑罗树、林麝成为我县辐射周边及四川、甘肃、云南等的崛起项目。
目前,大鲵、猪苓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培育基地和种源基地。全县猪苓留存种植面积已达7800亩、400万窝。按一亩猪苓投资10万元计算,全县7800亩猪苓共计投入资金在7.8亿左右。养殖以林麝为例,全县目前已建成林麝养殖场30多个,总投入资金近6000万元,目前养殖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养殖前景可观。农民的投资热情,加上精心的学习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百姓的住房、生活、交通工具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居住环境、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这些喜人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农村、农民贷款难问题,而且更多的经济发展和更大的资金需求,使贷款难问题变得更为突出。
二、农户贷款难的瓶颈
通过对马道、火烧店、江口、玉皇庙等乡镇的了解、调研,就留坝目前产业发展现状看,发展潜力巨大。在巨大的发展机遇面前,除受地域、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外,农户贷款难主要有三大瓶颈。
    (一)从农村、农民角度看
     农村、农民的信用观念正逐步好转,小额贷款也非常方便的能从信用社获得。但要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就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农户在已经通过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获得支持后,再想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就需要寻找贷款抵质押物,抵质押物难找,就形成了当前农户贷款难的现象。而农村普遍都有的广泛资产“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不清,虽然有资产,没有权属证明,并没能为他们融资,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发挥真正的作用,成为了一种“死”的资产,不能发挥作用的资产。
(二)从社会角度分析
一是国家的政策方面尚不支持。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三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创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得不到法律制度的保障,如贷款出现风险,从法律层面无法为金融机构资产保全提供法律依据。另外,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创新的这些贷款业务也无法办理如公证、评估、登记、办证等相关抵押手续,金融机构创新的信贷产品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影响了农民信贷资金的获得。
二是大政策与小系统不对接。作为国家年年对农业、农村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新型农村产业,但在对应扶持上跟进的慢。如农业(药材、苗木)专业合作社,在劳人局的担保中心名录就找不到,也得不到扶持。
三是社会为其提供的服务不方便。例如国土房产部门有自己入围的评估、咨询、会计、审计、拍卖机构,金融机构有自己入围的机构,法院同样有属于自己要求入围的机构,同样是办理评估的,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认定标准,对于不符合自己认定标准的评估机构相互不认可,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行其政,缺少沟通和交流,加大了利用中介服务的难度和成本。
四是社会服务功能不全。就以留坝县为例,全县没有成立一家担保公司,担保体系建设不健全,没有为农民搭建一条担保服务通道。另外,当前办理的担保尚不能完全办理公证手续,公证的社会职能作用未能完全发挥。
(三)从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看
    一是央行、财政部门对支持“三农”政策和奖励有缺陷。
央行对农村、农民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但对5万元以上的涉农贷款没有鼓励政策。对专业银行央行拨有专门资金作为信贷基金,定期剥离不良资产,而未对信用社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二是监管当局监管“一刀切”。监管当局没有因为“三农”贷款易受市场和天灾人祸风险大,考虑支持农村、农民、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不良的宽限制度规定,银监局一面强调支持大力“三农”,一面强调形成风险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致使形成信用社不敢支持的局面。
三是信合系统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增加零容忍,使信用社想放贷,又因为风险大不敢放,虽是好项目、大项目,也会出现爱莫能助的局面。而地方政府在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也非常有限,这加剧了农信社“惜贷、畏贷、惧贷”。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信用社“贷款难”和借款客户“难贷款”现象。
三、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破解农村、农民融资难问题
(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农贷力度。农民是我国社会成员中较为弱势的一类群体,也是信贷业务中风险最大的一类资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行税收优惠待遇,用税率杠杆鼓励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可根据信用社支持“三农”的实际情况核定优惠税率。如对符合国家政策的涉农贷款,财税部门可分档次对其实行优惠税率直至全免;运用财政杠杆,实行财政专项补贴,对农业信贷投入的补偿;从而增强信用社发展的信心,加大对涉农贷款的投放。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诚信。信用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农户贷款是否能够容易获得。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社会群众诚信理念的培育,对诚信户建立奖励机制,对赖债户通过电视、报纸、公检法、征信系统等媒介进行曝光、制约、惩戒,在社会中形成人人讲诚信、守诚信、用诚信、弘扬诚信的氛围,培育和改善信用环境,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三)成立担保机构,拓宽融资担保渠道。一是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在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银企纽带,活跃地方经济,促进三农发展的作用,担保公司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农业、农民和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实行低收费或免担保支持,解决农业、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二是以村为单位成立担保互助协会。由政府注资牵头,以村为单位成立担保互助协会,协会为本村入股会员服务,通过成立担保互助协会的方式,能够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担保人难找的问题。
(四)壮大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政府部门应从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做的贡献大小,按照支农贷款投放的比例和履行的社会责任来调控单位存款的开户和资金归口问题。例如信用社发放了所占全县96%的涉农贷款,同时承担了全县多达30余项的惠农资金无偿代发工作,每年向贫困村包扶村投资水泥修路、修桥、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等,农村信用社较好的履行了社会责任。建议政府部门将惠农资金归口到信用社开户存储,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使信用社有足够的信贷资金用于投放“三农”贷款,促进县域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开办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强调:“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同时,要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已经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就是要把农村的“死的资产”变成农民的“活钱”,使其具备融资的功能,概括起来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吃透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做好贯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勇于创新、创造条件,先行先办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业务,解决农业、农民贷款难问题。
(六)在农村“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没有真正落实的前提下,采取担保公证或反担保不失为有效之举,即简化了借款手续,又为农村、农民融资节约了成本,提高效率。

浏览 (1953) | 评论 (0) | 评分(0) | 支持(0) | 反对(0) | 发布人:留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胡智忠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汉中市银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邮政大酒店5层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陕ICP备2023000439号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24号